宁波租房公积金代取一次可取多少额度?
宁波租房提取额度:
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,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,每一自然年度可办理一次提取。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。
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,每一自然年度可办理一次提取。宁波公积金中心按照宁波地区上年人均租金水平设定提取限额。
其他提取额度:
购买商品住房(含经济适用房、共有产权房)的,申请提取时限自购房合同签定之日起五年内;购买单位出售公房的,申请提取时限自交纳房款凭证开具之日起五年内;购买再交易住房(含法院拍卖住房)的,申请提取时限自房屋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五年内。在以上期限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,超过时限不予受理。购房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。
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,申请提取时限自相关费用发票开具之日起五年内,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,超过时限不予受理。产权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、翻建、大修房屋实际支出。
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,患者本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每年提取额合计不超过最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。
遇到突发事件,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,同一事项只能办理一次提取。职工本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实际支出。
